品牌關鍵心法:專注願景、違反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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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願景

現代行銷之父-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對品牌定位的定義是「將產品或品牌的形象建立在消費者的認知中,讓其與競爭產品明顯區隔」。

喬瑟夫·皮恩與詹姆斯·吉爾摩(Joseph Pine & James Gilmore)則主張:「品牌應提供獨特的消費者體驗,以在競爭中脫穎而出。他們認為品牌定位不僅是功能上的差異化,還包括情感和體驗層面的塑造。」

最真實的品牌定位應該基於創辦人(或企劃發起人)最原始的願望,就像生日吹蠟燭所許的願望那樣真誠。而不是有了公司、有了產品甚至都開賣一段時間了,才去想辦法為走過的一切賦予「品牌」的意義,並開始重新設計產品風格、介紹文案、Logo、企業代表色、小編回話風格。好像做了這些就是在做品牌,殊不知,不是出自本心的一切包裝就跟泡泡一樣,總有一天會被戳破。

動人的故事總是引人入勝,但如果被察覺不是真實的,容易讓人感到強烈反感。

定位不該只是基於「目前」自己的人格特質,而是「未來」的自己。願望之所以是願望,就是因為那是尚未實現但令人感到憧憬的未來。

品牌的定位其實是「未來對自己的呼喚」。

人家說,做品牌的都是浪漫的人,我非常同意。因為太過務實的人容易只看眼前,會認為一切與現況不符或對現況沒有幫助的事都不值得做,更別說要撥出額外的預算去做,根本不切實際。也因為這樣的人太多,所以大多數品牌都做不起來。

違反常理

在資金有限、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為了讓公司的氣可以長到迎來損益平衡,甚至營收快速成長的那天,我們也不建議在設立公司時就花大筆資金去做LOGO或企業識別設計。這些當然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活下來」,活得下來代表你有一定的競爭力,懂得成本管控,懂得運用行銷,更重要的是:讓市場再三的確定喜歡你的產品或服務。

等到真的活下來了,才有餘力去梳理一路上的點點滴滴。也許看到這你會說:等等~等等!你前面不是說不應該有了公司、有了產品甚至都開賣一段時間了,才去想辦法為走過的一切賦予「品牌」的意義嗎?沒有人打臉這麼快的吧?

當然不是,我們是基於原始的願望來持續吸引我們往前走,而不是看到什麼東西好像很好賣就賣哪個,然後賺到錢就去找代工廠或是進口進來貼自己的牌,並請人幫自己寫品牌故事,這種才叫「想辦法為走過的一切賦予「品牌」的意義」。

這兩者的差異除了出發點以外,更重要的是,會極大的左右日後所有的判斷。

以我們 iCatalog公司名單為例,其實我們在新官網iCatalog 2.0也可以繼續沿用先前的LOGO,而且相信許多人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但為什麼我們堅持要重新設計,甚至自己花費數萬元去上一門90小時的商業設覺平面設計(當時真的沒人可以理解),並在結業時親自完成這個新LOGO?

因為我們認為新官網是一個巨大的里程碑,不但將整個服務流程重新設計,還加入了許多領先同業的功能,因此必須要有一個更符合「透過名單提供精準的指引,讓大家在業務推廣上的道路上更加順遂。」精神的LOGO,才會更有一體性。

陪伴我們七年的LOGO
icatalog全新logo

重新設計後

除了基於客戶需求所打造的全新官網,符合精神的LOGO以外,我們更近一步委託專利公司協助申請技術專利,這在同業中也是屬於相對少見的決定。因為一來需要有實打實的技術底子,二來申請專利、養專利所需的費用對於服務於利基市場的中小企業來說的確是筆開銷。而且就算申請過了,對於行銷上的助益也難以估算。

但我們會做這看似違反常理的決定原因是:讓客戶更加安心

即便先前沒有申請專利,也有許多海內外的上市公司向我們購買,但畢竟客戶不在我們身邊,無法實際了解我們的資料是如何取得,這會造成客戶在購買前後的心理負擔。購買前需要再三評估、討論;購買後又好像有點擔心是否真的可以安心使用。

基於商業機密,我們無法請每位客戶來公司,然後打開程式碼逐一說明,證明所有資料100%合法。但是我們可以透過專利技術的揭露,讓部分有疑慮的客戶,隨時可以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專利公開資訊,進一步了解我們的資料是如何取得的。

專注在整體客戶的需求及感受,讓我們敢於做出違反常理但對彼此都有長遠幫助的決定。這是我們將一家微SaaS服務公司以品牌化的方式經營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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